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达到什么要求2022-04-12 08:46:06
高新技术企业确认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登记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律研发、转让、赠与、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霸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享有自律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归属于《国家重点反对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取得科学技术(不还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科学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科学知识,或实质性改良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展开了研究研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合乎如下拒绝: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大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高于6%;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高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高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再次发生的研究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高于60%。企业登记正式成立时间严重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出来